早报讯(记者林涛)王峰转会绵阳一案在拖了半年之久后终于有了结果,昨日中国足协最终裁决王峰的转会费为109万元,并责令绵足俱乐部在接到裁决书后10日内必须交纳转会费。对此,绵足俱乐部反应十分强烈,并表示将向足协提出上诉。
总经理胥锦浩告诉记者,他昨日已经接到王峰的电话,王峰也在询问该何时到绵足俱乐部报道,但他认为俱乐部在此事上应该暂缓表态。胥锦浩表示:“足协虽然表明这是最终 判决,但这对绵足并不公平,他们知道绵足现在的处境,现在他们这样做无疑是落井下石。现在我们对此不做任何评价,一切等到回到绵阳向董事长马敬洪汇报,并通过董事会研究决定再做考虑,不过俱乐部将对此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胥锦浩最后表示,他今日将会到北京直接找中国足协申诉,并保持与实德俱乐部进一步协商,一定要为绵足争回最大的利益。
王峰案来由在2000年底进行的2001赛季国内球员转会摘牌大会上,甲B新军绵阳太极队摘了大连实德俱乐部球员王峰的牌。但在此后双方因为王峰的转会费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王峰转会案至今陷于僵局。
大连实德俱乐部为王峰开出的价格是120万人民币,而绵阳俱乐部认为王峰根本不值这个价。大连方面认为,王峰是去年冠军队成员,他的身价是按照中国足协规定的计算公式严格计算出来的。而绵阳方面的理由也很充足,他们认为王峰去年一场比赛没有参加,这样的身价明显物超所值。再降价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后,绵阳足球俱乐部又向大连方面提出,希望以租借方式解决王峰转会问题,被实德俱乐部断然拒绝。
此后,由于绵阳足球俱乐部发生经济危机,对于王峰转会问题上更是一拖再拖,甚至提出,希望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王峰的转会费。实德俱乐部认为绵阳方面的举动明显不够诚意,分期付款被他们形容为“打白条”。实德俱乐部再次拒绝绵阳方面的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实德俱乐部在王峰的转会问题上明显失去了耐性,一纸诉状将王峰转会案交到中国足协,申请裁决。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在多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足协与2001年6月29日最终裁决,王峰转入绵阳的转会费为109万,转会费必须在十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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