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钱建辉杭州报道 昨天下午,由《浙江法制报》和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给你说法》栏目主办的“‘黑哨’现象法律研讨会”在杭州举行。与会的浙江省有关法律专家和律师一种观点认为裁判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畴,裁判受贿已构成犯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裁判不属于公务人员范畴,因此裁判受贿不构成犯罪。浙江绿城俱乐部董事长宋卫平和广州吉利俱乐部总经理桂生悦也出席了研讨会,但未作公开发言。
研讨会于昨天下午2点钟举行,会议吸引了全国各地数十家媒体到场采访。与会专家包括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教授阮方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刑法学博士刘延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汤达金等等。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陈有西的观点代表了保守的一方,他认为足球行业的管理和国家机关管理有区别,他认为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究必须有依据,不能依据法理解释。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遵循“罪行法定”的原则,既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就应该采取行规处罚和道德评判不作裁断。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阮方民则认为中国足协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具有行业行政管理权力的社会团体,受其临时聘任的裁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性质,因此裁判“拿黑钱”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受贿罪,应启动刑事司法程序进行查处。
会上也有专家呼吁进一步完善立法,而另有一些专家则认为立法在此处并非是空白,而是有预见性的。
新浪足球彩票系列短信助您决胜千里!
订中国队与世界杯新闻 国脚动态随时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