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7日,作为中国足协联赛新闻监督,晨报记者到杭州监督当时的甲B联赛,主裁判就是如今备受关注的龚建平。据2002年4月17日新华社发表的文章,龚建平就在那场比赛前收受了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比赛监督没和裁判同住
新闻监督的出现,是足协为了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让新闻记者参与到联赛的组织工作中,新闻监督要协助比赛监督的工作。记者在比赛前一天,也就是2001年7月6日抵达杭州,负责接待工作的是杭州市足协的同志。记者被安排在西子宾馆2号楼。
简单收拾后,记者到比赛监督的房间去报到。几分钟后,记者第一次见到龚建平。
比赛监督说:“这次由于西子宾馆的房间紧张,我们几个人没有被安排在同一个楼,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按照规定,比赛监督是必须和四名裁判住在一起的,这样便于管理,但是,那次接待有关方面却没有遵循这一规定。
龚建平:应该多写写我们裁判
比赛当天,杭州下起了小雨,中场休息时,记者在裁判休息室见到一身雨水的龚建平,闲聊时,龚建平说:“你看我们裁判多辛苦啊,可是谁知道呢。你是记者,你应该多写写我们裁判的生活。”
那场比赛的最后结果是1比1,客队厦门队在第60分钟由外援打进扳平的一球。比赛结束后,杭州的黄龙体育场外面围了上百名球迷,高喊当时的浙江绿城队主教练谷明昌“下课”。
回到宾馆,大家洗完澡就去吃晚饭。席间气氛比较轻松,龚建平很能说。饭后比赛监督召集大家开会,总结晚上的比赛,然后把赛前收的手机还给裁判。随后,大家各自回房睡觉,第二天,分别回到各自的城市。
推算最可能的案发时间
2002年4月17日,新华社《“黑哨”龚建平依法批准逮捕》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在浙江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全国足球甲B联赛裁判任务,对阵双方是浙江绿城队、厦门红狮队,龚建平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如果新华社的说法无误,龚建平是在西子宾馆收的黑钱,从记者的角度看,那么他们只有中午或者晚上的休息时间,可以进行交易,因为只有在这段时间,他们才不在比赛监督的眼皮底下。(黄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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