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7日,作为中国足协联赛新闻监督,《北京晨报》记者黄屹到杭州监督当时的甲B联赛,主裁判是龚建平。2002年4月
17日,新华社发表文章,说龚建平就在那场比赛前,收受了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以下为该记者对当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的描述--2002年4月17日,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黑哨”龚建平依法批准逮捕》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2001年7月7日,龚
建平在浙江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全国足球甲B联赛裁判任务,对阵双方是浙江绿城队、厦门红狮队,龚建平在杭州西子宾馆,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看到上面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2001年7月7日的那场比赛我也在杭州,当时,我是作为中国足协派去的新闻监督,任务是监督那场比赛。
两个监督没和裁判住在一起
新闻监督的出现,是足协为了增加工作的透明性,让新闻记者参与到联赛的组织工作中。新闻监督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比赛监督的工作。
按照惯例,我在比赛前一天也就是2001年7月6日抵达杭州,负责接待工作的是杭州市足协的同志。我被安排住在西子宾馆2号楼,路上我已经知道比赛监督和四名裁判已经先后都到了。
简单收拾后,我到比赛监督的房间去报到。比赛监督同我交谈了几句后,他就打电话让四名裁判到他的房间来开会。几分钟后,四个身穿运动服的裁判都到了,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龚建平。龚建平给我第一印象就是长得很白,一般裁判由于常年四处奔波,皮肤都比较黑。
比赛监督把我介绍给四名裁判后,就开始讲要求,具体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有一条我还记得,那就是比赛监督说,“这次由于西子宾馆的房间紧张,我们几个人没有被安排在同一个楼,希望大家能够自觉。”
按照规定,比赛监督是必须和四名裁判住在一起的,这样便于管理,但是,那次接待我们的杭州足协却把我们安排在两个不同的楼里,他们的解释是,西子宾馆的住房太紧张了,他们只好这样安排。看到比赛监督没意见,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龚建平:你应该写写我们裁判
比赛当天,杭州下起了小雨,雨中的西湖显得分外妖娆。可是,我绝对没有想到,在如此美丽的地方,竟然会发生如此丑陋的行为。
龚建平在那场比赛的表现我想就不必要说什么了。值得一提的是,中场休息时,我到裁判休息室见到一身是雨水的龚建平,闲聊时,龚建平对我说:“你看我们裁判多辛苦啊,可是谁知道呢。你是记者,你应该多写写我们裁判的生活。”
那场比赛的最后结果是1比1,客队厦门队在第60分钟由外援打进扳平的一球。比赛结束后,杭州的黄龙体育场外面围了上百名球迷,不过,他们不是喊黑哨,而是让当时的浙江绿城队主教练谷明昌下课。
回到宾馆,大家洗完澡就去吃晚饭。席间,大家都比较轻松,龚建平很能说。吃饭后,回到宾馆,比赛监督召集大家开会,总结晚上的比赛,然后把赛前收的手机还给裁判。随后,大家各自回房睡觉,第二天,分别回到各自的城市。
按照新华社的说法,龚建平是在西子宾馆收的黑钱,从我的角度看,那么他们只有一个时间可以进行交易,那就是中午或者晚上的休息时间,因为,只有在这段时间,他们才不在比赛监督的眼皮底下。也许,在夜幕的掩盖下,绿城俱乐部和龚建平才得以完成肮脏的交易。
黄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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