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员受伤
1、假如队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2、如活球中发生受伤事故,裁判员要使比赛告一段落时再鸣哨;所谓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
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为了保护受伤队员,必要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3、(1)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参加比赛,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在1分钟内被替换出场
,如伤势妨碍在1分钟内被替换,也必须尽快换下。
(2)然而,受伤队员已经接受治疗,或在1分钟之内恢复了,他可以继续留在场上参加比赛,但必须:
(1)要登记该队一次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2)该队不得获得一次“正常”暂停那样“完整的”60秒,并且比赛要尽快重新开始。
4、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受伤队员不能留在场上继续比赛,必须被替换:
(1)他的伤势使他在1分钟内不能继续比赛;
(2)该队没有任何剩余的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5、如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则要由替换他的队员执行。该替换队员不能被替换,只能等到该队下次替换机会时再被
替换。
6、比赛中,裁判员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并让其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停止并且
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球场。
二、裁判员受伤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比赛要继续进行,除有可能以
有资格的替补裁判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工作到比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