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全国男篮甲A新星赛、女篮甲级新星赛竞赛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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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18:42 BSGB | |
2003年全国男子篮球甲A新星赛、女子篮球甲级新星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浙江、江西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男篮:2003年6月9日至18日在浙江金华、嘉善进行 女篮:2003年6月9日至17日在江西九江进行 四、参加单位: 男篮:上海东方、八一双鹿、吉林东北虎、山东金斯顿、北京首钢、浙江万马、广东宏远、新浪、江苏南钢、陕西东盛、辽宁盼盼、新疆广汇、北京奥神、香港(两名降级队除外) 女篮:八一苏州唯洁雅、广东骏达、空军联航、哈尔滨华龙、江苏交通产业、辽宁宝成地产、北京首钢、福建南安、沈部三洋电梯、河南百泉春 五、竞赛办法: (一)男篮: 第一阶段:根据上赛季各队联赛成绩蛇行排列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队每天只进行一场比赛。(降级队不参加,每组6队) A组(金华):上海、山东、北京、新浪、江苏、新疆、奥神 B组(嘉善):八一、吉林、浙江、广东、陕西、辽宁、香港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名次,进行单循环比赛,已比赛过的队不再比赛,成绩直接带入第二阶段。C组最后一天由单循环赛决出的相临名次的6支队伍(即1-2、3-4、5-6)再各进行一场比赛,决出名次。 C组(金华):第一阶段前3名队(决1-6名) D组(嘉善):第一阶段后3名队(决7-12名) 女篮: 进行单循环比赛,每队每天只进行一场比赛。 (二)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00《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最新解释。 (三)名次排列办法:按2000《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办法执行。 (四)其他规定(具体详见规程补充解释): 1、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各节间休息时间分别为2分钟、10分钟、2分钟。 2、上场队员要求:全队12名队员分为两组,第1节和第2节各队上场的队员不能重复,如因伤或犯规将重复时,由对方主教练指定替换队员。第3、4节不做规定。 3、第2节比赛由B队掷底线球开始比赛,第4节比赛由A队掷底线球开始比赛。中篮后和第四节并决胜期最后2分钟的所有需要掷球开始比赛的暂停均在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记录台一侧掷球开始比赛。 4、暂停规定:前3节每节各队可准许1次暂停,第4节允许2次暂停,每一决胜期准许1次暂停。每队在下半时和决胜期中各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5、各队前2节比赛采用全场紧逼防守(违者第一次全队警告,第二次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 6、前场抢断增记分:在实行全场紧逼的该节比赛中,前场成功抢断球后,从第2次成功抢断起(含),即给成功抢断球的运动员记得一分。 7、女篮第4节比赛的三分球计分办法改为:从投中第3个三分球开始,第4个和以后的3分球计为4分。 8、在24秒违例时,如球权已由防守球队控制,继续比赛,取消界外发球。 9、比赛用球:使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赛区提供的7号比赛用球。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国青队队员占原单位名额。不参加本次联赛的球队,将不允许参加2003-2004年度CBA、WCBA联赛。 (二)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报名表需有医务单位盖章。 (三)运动队和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按《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年龄规定:男篮在2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成年或青年队注册的运动员。女篮在2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成年或青年队注册的运动员,允许每队有2名超龄运动员,但不允许同时在场上比赛。违者一经发现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比赛后才发现的判罚该队以0:20负。 七、不进行身体素质测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对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给予奖金和奖励。 (二)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队各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4名,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执行。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三)根据本赛区的技术统计,给予单项技术统计第一名(如得分王、篮板王)给予奖励。根据扣篮比赛、三分球比赛、定点投篮比赛的成绩,给予前三名奖励。奖状和证书由中国篮球协会制作。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九、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并严格按2000《篮球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 (二)各单位应按分配的名额和等级选派裁判员,具体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三)各赛区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和《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赛区在赛中安排一次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参加的规则规定讲解课,由技术代表和裁判长讲解2000《篮球规则》和《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 十一、新闻发布会: 各赛区赛前应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赛后是否举办新闻发布会由各赛区酌定。 十二、训练: (一)赛区要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和训练设备。 (二)比赛期间各队要保证每天正常的训练(赛前和轮空没有比赛的球队赛区安排每天体育馆2–3小时训练、赛中每天体育馆1小时训练)。赛区必须安排1次训练观摩公开课。 (三)各运动队要严格执行《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将派比赛监督和调研员对各队的训练进行检查。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要认真填写统一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一个月寄到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和赛区。 (二)报到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 (三)凡列入本规程的参赛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一个月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批准,并缴纳5000元的罚款,于赛前15天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不参赛或逾期不寄交的单位,将给予停止参加本年度主客场联赛的处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分理处 户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帐号: 0200008109014455418 (四)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人员都必须由球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向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十四:其他: (一)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和各队情况等材料汇总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竞赛处和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二)赛区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须经中心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人员。技术统计组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统计,每场比赛结束后及时送交运动队和新闻单位,并向主办单位和联赛网站(WWW.BSGB.COM)传输成绩和技术统计数据。 (三)比赛期间安排一天组织“篮球节”活动(可不进行正式比赛),组织训练观摩、座谈会、球迷节,三分球扣篮比赛、有奖运球、定点投篮、下基层等各类活动。 十五、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全国篮球竞赛承办协议书”中有关承办单位的职责和义务,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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