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专电 正当辽足俱乐部董事长曹国俊匆匆地从北京赶回沈阳筹备收购辽青的有关事宜时,锦州市庄毅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庄毅与律师在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昨日庄毅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在看了一、二审材料后认为:一、二审结果有出入,人为的东西太多。最高法人民院的法官将于近日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问到人为的东西指的是什么,庄毅说:“我二审败诉主要是省高法认为我没有优先购买权,辽青俱乐部有优先购买辽投集团51%的股权。刘春义把我介绍进去不就失去了优先购买 股权吗?反过来他也要想买,却不让你买。在广州我们之间有协议,如果没有这个协议,我不可能把钱汇到辽宁投资建设集团。对于官司为什么输,我最清楚怎么回事,没法解释、也没法平衡。我们本身不是胡搅蛮缠,或者没有法律依据,我们花费那么多人力和物力,给辽宁投资集团现金100万元,另外还有国有土地110亩使用50年限。至今这些东西还在辽投集团。”如果辽青转让给辽足,一旦庄毅申诉成功,辽青俱乐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辽足将又会损失一大笔资金。(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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