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对于球迷来说,足协的一些工作人员如比赛监督、裁判员和技术调研员参加一场甲A、甲B或足协杯赛,到底能拿多少津贴这个问题,似乎显得非常神秘。在昨天于天津召开的比赛监督培训班上,记者看到了中国足协下发的“关于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及中国足协杯赛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调研员开支标准”的规定。
根据规定,中国足协在每场比赛中都将派出1名比赛监督、4名裁判员和2名技术调研员
,裁判包括主裁判、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在交通方面,比赛监督和裁判员自出发地到赛区的往返机票、保险费、机场建设费、出发城市往返几场的市内交通费,均为实报实销;住宿的标准为每个标准间250元,比赛监督1间三天,裁判2间2天;伙食方面,每人每天的费用为200元;比赛监督的住房可以开通长途电话,并有50元的话费。在工作津贴方面,甲A联赛和足协杯赛的标准为:比赛监督700元、裁判1000元、助理裁判及第四官员各700元、技术调研员各200元,而甲B联赛标准略低,比赛监督600元、裁判800元、助理裁判及第四官员各600元、技术调研各200元。此外,工作津贴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部分应依法纳税。
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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