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日,中国足协就女足世界杯商务开发问题发表了声明,全文如下:
2002年7月29日至30日,中国足协“2003年国际足联女足世界杯”筹委会工作组一行4人,前往国际足联总部与国际足联就03年女足世界杯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会谈。国际足联听取了工作组的全面汇报,也提出了国际足联的看法和计划。双方在女足世界杯的赛事组织、活动安排、新闻宣传、商务开发等许多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商讨了具体实施措施。
关于女足世界杯商务开发问题,国际足联经过认真、慎重的考虑后认为,由于国际足联女足世界杯赛的商务开发难度大,要求高,时间紧,在征得了中国足协同意后,决定采取直接与中方筹委会接触有关商务开发的便捷工作方式,将本届比赛指定供应商的商务开发,交由国际足联合作伙伴日本电通公司和中国筹委会共同开发。福特宝公司作为中国足协的市场开发公司仍将在中国筹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参与女足世界杯的商务开发项目。此前国际足联和中方筹委会均未与中国福特宝就商务开发权签订过任何协议,因此,也不存在所谓国际足联“取消”中国福特宝公司商务开发权的问题。我们在感谢媒体关注“03年世界杯女足赛”的同时,也希望大家正确理解和报道女足世界杯的各项筹备工作。
中国足协新闻办
2002.8.1.
(中国足协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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