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日持久的辽宁青年足球俱乐部股权转让纠纷案本周一终于有了结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四点判决:一、撤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沈经初字第642号民事判决。二、辽宁省投资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沈阳市毅兴实业公司向其支付的100万元,并承担自1999年11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三、辽宁省投资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沈阳市毅兴实业公司交付的土地使用证。四、驳回沈阳市毅兴实业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虽然法院已有了判决结果,但是此案似乎并没有最终了结,胜诉方省体校称,现在的判决结果并不表示辽青俱乐部已经归属省体校,只能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省投资集团仍旧拥有51%的股权,况且对方还有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权利,下一步才会涉及到投资集团如何转让51%股权的具体问题。
至于郑智等人迫在眉睫的转会问题,省体校一方对外宣称要让这批孩子挂牌上榜。有人私下里透露,辽足俱乐部目前正在和辽青暗中接触,而且还派人进京与中国足协进行了协商,据说协商结果还比较乐观。他们的想法是一并接收辽青的10名球员,然后再协商补偿具体价格。据称辽青对此未置可否,但拥有51%股权的投资集团还是希望暂时把郑智等人租借出去,他们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希望能够拥有郑智等人的所有权,从而不使这批人才白白流入辽足俱乐部。
而败诉的庄毅一方表示不服,称一定要把官司进行到底。据庄毅介绍,宣布判决结果那天,他本人正在北京,早在11日就知道判决结果了,此次进京的目的就是要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他声称在本案的一些问题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很难做到统一,对于官司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他还要向中央有关领导汇报。
庄毅认为,官司为何拖了一年,其中人为的因素颇多,他说现在退钱、退土地使用证已无关紧要,自己就是要讨个说法。庄毅指出:“本月11日判决结果就出来了,为何20日才宣布,明眼人都看得十分清楚。”(王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