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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国职业足球队员的转会身价已是“行情看涨”。转会费要价最高的,要数上海申花俱乐部为区楚良开出的价码 ,达到496万元。而区楚良的4位队友身价也同样不低,其中申思406万元、朱琪362万元。 类似的“高价货”还实在不少,如重庆隆鑫队高峰的转会费340万元,四川全兴队刘斌300万元。其他像云南红 塔队的徐岩、成都五牛队的曾强这样的“无名之辈”,其所属俱乐部也竟然为他们开价200多万元。 这样高的“天价”,究竟从何而来,又是否定得合理,值得加以研究。 中国足协制定的球员转会费标准中规定,转会费以球员转会前的年收入为基数,乘以加值系数的总和。加值系数包括 :运动员年龄,所在俱乐部系数,运动健将、国家队、国奥队、国青队队员加分等。 如果比较一下转会费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的情形,即使按照足协的标准,也能发现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据报载,区楚 良今年的年薪报价为81.2万元,加值系数为4.8,按照规定转会费大致应为390万元。这与496万元的差距,使哄 抬球员身价的做法昭然若揭。 据知情者说,俱乐部开出高价码,这里面的水分,实际上就是通过加价手段,让有意摘牌的俱乐部“知难而退”,以 此“框住”队员;或者“吓跑”摘牌权排前的俱乐部,最后让一些挂牌球员得以“暗渡陈仓”,如意“改嫁”到事先谈妥的“ 新婆家”。 如果大家都在卖球员时“哄抬身价”,这种行为就如同比赛中的犯规一样,结果到头来总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也 许年年在转会市场上流动的,就只是那些值个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对于亟待用人的俱乐部来说无关痛痒的球员,这已经违背了 转会制的初衷。 待价而沽作为商业手段,在转会市场上出现无可厚非。但如果违反“游戏规则”,那就背离了“买方出钱、卖方出人 ”的公平原则。既然同意球员的转会申请,那在挂牌后就要按照规则对其合理地定价,这样才能让足球市场的资源实现合理配 置,球员要通过转会来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愿望也才不会落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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