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原定将于明天开庭的深圳平安足球俱乐部状告《广州日报》名誉侵权案,将肯定不能准时开庭审理。
审理此案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原定在12月8日开庭的这起民事诉讼案,将不能准时开庭。因为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主体不对,诉讼的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足球》报,而不应当是目前起诉的《广州日报》,平安足球俱乐部 必须要先撤诉,然后再另行起诉。
关于平安俱乐部究竟有没有撤诉尚未有定论。截至发稿时,记者打听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平安已经在昨天下午向法院提出撤诉并得到同意,平安同时正式改诉《足球》报;另一种说法是,平安方面尚未接到法院不能按期开庭审理此案的任何形式的通知,而平安最早将于今天上午予以相关答复。
今年3月27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足球》报在其头版头条位置发表了题为《深圳六名球员嫖娼被捉》的文章,披露深圳平安科健队队员彭伟国等六名球员在昆明某酒店驻地“集体嫖娼”的惊人新闻。此消息立即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平安俱乐部很快作出强烈反应,坚决否认有球员嫖娼,称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随后,平安俱乐部内部对6名当事球员以夜不归宿作了违纪处理。
10月15日,深圳平安俱乐部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州日报社,认为《足球》报有关六球员违纪的报道严重失实,构成了对平安俱乐部的声誉侵权,因此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79万元。(南方都市报 记者戴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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