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受《足球》报聘请担任代理律师的广州信良律师事务所黄松良律师,昨天就《足球》报将对深圳足球俱乐部状告其名誉侵权依法作出回应一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依法回应”的内容,并表示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工具,其记者有权将其所了解的事实真相公之于众。
黄律师表示,所谓“依法回应”,一是在法律所规定的答辩期内,提出答辩意见;二 是在法院限定的举证期内,向法庭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三是在开庭的时候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足球》报称将会“刊登记者的追踪报道以正视听”的说法,黄松良律师说:“记者发表文章不是打官司。记者有权把他所知道的事实,通过作为舆论工具的媒体公之于众,合法地行使其舆论监督的职能。”但黄律师也表示,这种报道要把握好尺度。黄律师表示,他的委托人刚刚接到深圳足球俱乐部的诉状,该报记者就“3·25”事件所作的系列采访可能迟些才会推出。他告诉记者:“这些报道既可以重申《足球》报当初发稿的初衷,也可以对今后的司法进程进行报道,总之是对事件进行追踪报道,就像你现在所做的一样。”据了解,本周四《足球》报将会首先刊登该报记者针对本案有关情况采访黄松良律师的访谈录。(张蕾)
本报讯受《足球》报聘请担任代理律师的广州信良律师事务所黄松良律师,昨天就《足球》报将对深圳足球俱乐部状告其名誉侵权依法作出回应一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依法回应”的内容,并表示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工具,其记者有权将其所了解的事实真相公之于众。
黄律师表示,所谓“依法回应”,一是在法律所规定的答辩期内,提出答辩意见;二是在法院限定的举证期内,向法庭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三是在开庭的时候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足球》报称将会“刊登记者的追踪报道以正视听”的说法,黄松良律师说:“记者发表文章不是打官司。记者有权把他所知道的事实,通过作为舆论工具的媒体公之于众,合法地行使其舆论监督的职能。”但黄律师也表示,这种报道要把握好尺度。黄律师表示,他的委托人刚刚接到深圳足球俱乐部的诉状,该报记者就“3·25”事件所作的系列采访可能迟些才会推出。他告诉记者:“这些报道既可以重申《足球》报当初发稿的初衷,也可以对今后的司法进程进行报道,总之是对事件进行追踪报道,就像你现在所做的一样。”据了解,本周四《足球》报将会首先刊登该报记者针对本案有关情况采访黄松良律师的访谈录。(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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