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从曲家揭露了“车祸事件”的“黑幕”之后,边峰就一直声称曲家损害了他的名誉。他不承认曲乐恒说的是事实,但他又从来没有对外讲述过在酒吧当晚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事件。
昨天,在曲家律师强力的辩护下,法官当庭要求边峰讲述“酒吧事件”的经过。边峰自己介绍说,在“酒吧事件”发生的当晚,也就是2000年的4月24日,他和深圳的两位朋友以 及他的司机在辽宁队老队员吕东开的丽姿(音)酒吧喝酒。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吧,主要是因为他是一个超级球迷,对辽宁队的队员十分崇拜,而辽宁队的队员经常到那里喝酒,所以他就选择了那里。他说,在丽姿酒吧遇到辽宁队的队员是经常的也是正常的事情。边峰说,由于他经常看辽宁队的训练和比赛,包括辽宁队在甲B时他还到大连金州为辽宁队助威,所以他与辽宁队的许多队员都熟。事发当天他在酒吧先遇到了张玉宁,后遇到曲乐恒。几人相遇后就是正常的喝酒,说一些喝酒时的话。边峰坚决否认当晚与曲乐恒说了曲乐恒说他说过的那些话,而且他表示,像曲乐恒所说的“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的称号,“我没买过,也没得过”。但对于当晚究竟说了些什么,边峰却始终并未作出回答。(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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