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德二队韩龙、马鸥、金雷、王子四球员酒后闹事打死烧烤摊摊主张胜春一案已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案情如何进展以及最终如何判决都是司法机关的事,我们要做的是从这个悲剧中警醒和反思。细究整个案情,人们很自然要对当事各方提出四点疑问。
“故意”还是“过失”?
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有关办案人员讲述了这起案件的大致经过。5月30日晚上10点半,韩龙等四人从基地跑到大东区株林桥边的胜利烧烤店喝酒,喝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半,其中一球员打电话叫来两位小姐,六个人又喝了半个小时。这时,球员金雷要求烧烤店店主张胜利去买一包“大中华”香烟,后者拒绝。金雷于是向店主借摩托车自己去买,又遭到拒绝,双方于是发生争执。
随后的打斗是谁先惹起的?张胜春(张胜利之弟)之死四球员是“过失”还是“故意”?这两个问题双方一直有争议。死者家属表示,当张胜利拒绝借摩托后,一名球员拿起一只大扎啤杯扎向张胜利头部,另一球员马上一拳把张胜利打昏在地。张胜利的弟弟张胜春刚要上前说理,就被啤酒瓶扎中头部,并且也被一队员打蹲在地。张氏兄弟两人都当即被打昏。
而球员家长称,双方是先发生口角再动手的,说不清是谁先打谁,而且张氏烧烤店里七八个人都参与了打斗,有的人手里甚至拿着刀。
到底谁说的是真相,恐怕要等到法院调查后才清楚,但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容直接影响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四名球员家长认为孩子们与摊主并无旧仇,说不上故意杀人,应该定性为“过失杀人”,而沈阳东来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张海妮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张胜春是在被球员打伤后跌倒时把大脑撞成颅骨骨折,那么四球员就是“过失杀人”,否则就不是。球员家长最近正与死者家属进行接触,希望对方不要起诉。但本案已成公诉案,躲是肯定躲不过去的。
俱乐部“负有责任”?
针对四球员的人命案,无论是金德俱乐部董事长于雷还是负责竞训的副总经理王德忠都不愿发表更多意见。于雷说:“既然司法机关已经介入,那么俱乐部也只能坐候法院的判决。”但在队员家属的请求下,金德俱乐部已委派专人负责此事。
球员是在球队集中的时段出的事,俱乐部对此应不应该负责?尽管目前球员家长没有为难俱乐部,但如果走上法庭恐怕就不再客气。
从公安局和队员家长口中,记者得知四名球员打完架后马上回到了队里,并与教练打了招呼,天亮后再逃往铁岭。作为球队教练,为什么对球队管理如此松懈?并且在知情后并未报案?金德二队主教练贺新在接受采访时称:“球队是俱乐部的,有问题去问俱乐部,我现在不能说任何东西。”现在辽沈媒体把整个案情曝光后,相信贺新再也不能坦然回避。
多少年来,沈阳队的管理就是个难题,章健在任时一直导取高压统治,但也发生了高峰“迪厅放浪”及某队员酒吧打架等丑闻,现在金德刚刚介入,毫无管理经验,队员更是为所欲为。这个案件提醒沈阳队,如果不赶紧整肃军纪,将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警察“出警不力”?
惨案是在5月31日凌晨2点发生的,可是直到6月1日傍晚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局刑警才得知消息,等他们派人赶往204医院调查情况时,张胜春已经不治身亡。
有这样一种设想,如果在双方冲突开始就有公安部门的介入,最后的流血惨案就肯定能够避免。在接受辽沈媒体的采访时,死者家属也隐约表达了对公安部门出警不力的质疑,并表示适当时候要“讨个说法”。
负责本案的大东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专案二队队长于智弘就办案经过对记者作了解释,他称自己的确在6月1日晚上才得知情况的,还是底下人转给他的,至于死者家属报没报案他并不知道。
据于智弘介绍,6月2日中午,四名涉案球员之一金雷在其父母的陪同下第一个到大东区公安分局自首,并交代了事情的全过程。在金雷的带领下,公安人员到马鸥家将马鸥抓获。随后韩龙也就投案自首。公安人员还对两位小姐进行审查,发现她们都是一家茶馆的服务员,并没参与行凶于是将她俩释放。四名队员中王子至今在逃,但其家长表示周五之前将会带儿子自首。
四名球员的命运如何?死者家属会得到什么赔偿?于智弘没有回答,他称现在二审还没进行,如何判决将是法院的事。
医院“治疗有误”?
张胜春在5月31日凌晨3点被家人送往附近的204医院进行救治,初步诊断为颅骨骨折。但不知是由于死者家属经济困难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医院并没有对张胜春进行开刀手术,后来导致张胜春脑动脉破裂,6月1日晚上6点死亡。
是医院“治疗有误”,还是死者伤势过重无法救治?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也是法院最终对四名球员量刑的重要依据。如果是前者,则四名球员的责任会开脱不少,因为张胜春并不是被“打死”,而是被“打伤”,医治不及时则是死者家属不力和医院的恶行,如果是后者,则四名球员就难辞其咎。
到底是谁的责任,恐怕要等到法院调查后才会明了。杜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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