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辽足前锋张玉宁已被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刑事起诉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据记者昨日深入了解得知,检察院方面就“车祸事件”目前仅处于侦察取证阶段,关于张玉宁已被起诉的消息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
12月14日,东陵区检察院向曲家下发了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在曲乐恒本人丧失活动能力的前提下,通知曲明书作为曲乐恒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调查,于是,张玉宁因“车祸事件”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传闻便如同重磅炸弹般传播开来。
事实上,如果张玉宁被正式起诉,那么检察院起诉科将就张玉宁交通肇事罪一案将案件卷宗递交人民法院备案,由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而该事件目前的进展情况却绝非如此。
据东陵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工作人员介绍,11月6日,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案件审查科将有关张玉宁的肇事案卷递交检察院,当时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退回;12月7日,警方再次递交了肇事案卷,并初步认定“车祸风波”损失金额为92178元。东陵区检察院准备以“刑事责任证据不足”为由再度退卷,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充侦察。
东陵区人民检察院目前调查的只是有关“车祸事件”事故赔偿的民事责任问题。刑事检查科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已经是一起准备提起公诉的案件,司法机关必须按正常的法律诉讼程序办理。曲、两家的“和解”如不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民事调节,任何私下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