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扫黑”引出监守自盗--盘点中国足球非职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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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2年02月07日18:37 中国青年报 |
由一位出身贫寒的农村娃,成长为原广西贵港副市长的李乘龙,在贪欲面前不能自拔,最终断送了前程,也送掉了卿卿性命。临到鬼门关前,李乘龙写了份厚重的痛悔书,反思了自己,也反思了导致他走向堕落的某些教训,其中提到了监督机关缺乏独立性的问题。而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兴良,在谈到广西贪官网时也直言:“我们现在大多依靠的是官员个人拒腐,而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建立防腐网。” 按照新华社两位扫黑记者的说法,中国足球的扫黑大业如今进入到相持阶段,现在需要的是冷静和成熟。在中国足协“知错就改仍可留用”之处理方针的指导下,大部分涉黑裁判仍会出现在今年联赛的赛场上。至于这一结果是否能平民愤,自有民意来断,我们姑且以冷静的眼光来看看“黑哨事件”引出的足球制度问题。 “黑哨”与李乘龙一样只是些普通人,在他的亲友、同事眼里甚至还是些好人,但他们拥有很多人都有的贪欲。面对数万、数十万的贿金,贪欲一旦占了上风,他们就会和所有贪官一样选择堕落。靠个人拒腐不易,但我们可以从制度上来防腐。遗憾的是,在中国足协集管理、监督于一身时,过大、过集中的权力,为黑哨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和可行性。 阎“掌门”曾经说过,中国足协在裁判管理上所制定的严格细则,连亚足联官员都交口称赞。但如此优良的管理细则,为什么依然给了黑哨可乘之机,恐怕还得从管理制度上找原因。 中国足协既担负着选拔、培训、管理裁判的职能,又负责委派、监督、处罚裁判,这就使得俱乐部提前获悉执裁名单、甚至调整当值裁判这些有悖于“严格细则”的阴暗行为,有了操作的空间。裁判、中间人、有关实权官员,一旦全部拜倒在俱乐部的金钱攻势下,黑哨便成了挡都挡不住的洪水猛兽。 相反,如果管理、委派、监督裁判三份工作是由三个完全独立的部门来分别担纲,他们彼此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本身对俱乐部、对裁判就是种威慑。最起码具有独立性的监督机关,可以更大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公众一再呼吁的司法介入,就是希望有一个独立于足协之外的机关,来真正行使监督权。如果中国足球是由足协、足委、足管或者职业联盟等多个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部门,各负其责,又各管一摊的话,不劳司法大驾估计也能管得挺好。 严格细则的制定很重要,但以严格的制度使得严格细则不折不扣地被执行更为重要。以中国足球现有管理制度,以中国足协“一言堂”的现状,做到前者很容易,做到后者却几乎不可能。 中国足协现行的涉黑裁判登记制,及不少俱乐部提出的高薪养廉制,在短期会对黑哨有一定抑制作用,但依然没有脱去个人拒腐的本质。待风声过后,比高薪高出数倍的贿金再度摆在眼前,恐怕黑哨与扫黑之轮回篇又将续写,这就叫“狗改不了吃屎”。(曹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