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在去年轰动全国的原沈阳金德二队四球员伤害他人致死一案,本周四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这也是本案自发生后,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在当天没有进行最后判决,不过,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这四名涉案球员都将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责任的处罚。
【四被告公诉相互矛盾】
在法庭调查阶段,原金德二队球员王子、金雷、马欧、韩龙共四名被告人分别对犯罪事实经过进行了供诉,不过,在供诉过程中,这四名被告人的供诉多次出现了相互矛盾,并与在公安机关供诉内容不符的现象,一度使法庭调查陷入僵局。
其中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是否对被伤害致死的被害人进行了打击。由于在检察机关的公诉中,明确指出该案系共同伤害他人致死,而一旦该罪名成立,那么这四名被告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主犯甚至可能被判死缓或无期。在这种情况下,四名被告人都在潜意识里极力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尽可能地使自己脱离主要责任,以求得到法庭的从轻处理。
【事实清楚铁证如山】
在公诉机关举证阶段,公诉人分别宣读了证人证言以及法医鉴定等相关证据。其中几位目击证人的证词内容基本大致相符。
公诉人宣读了法医的伤害鉴定书,指出被伤害致死被害人张胜春头部曾遭受多次击打,致使头部表皮两处缝合分别为28针和26针,并导致脑体内部淤血。
对以上公诉人宣读的证据,原、被告人以及其代理人均没有表示太多异议。
(刘淼)
事发经过
-目击证人证言
2001年5月29日晚11时30分左右,王子、金雷、马欧、韩龙四人到位于沈阳市大东区的胜利烧烤店吃饭,不久王子的女朋友和另一女孩也来了。途中,金雷要求另一被害人张胜利去买烟,但张胜利表示这个时间已经买不到烟了,于是,金雷又向后来被伤害致死的被害人张胜春(张胜利的堂弟)借摩托车,结果,张胜春也没有借。这时,金雷第一个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扎啤杯打到了张胜利的身上,又向他打了两拳,随后又有两个人过来一起打张胜春,并将张胜春打倒。看到家人被打,张胜利也走了过来,这时,王子拿起一个啤酒瓶子打到了张胜利的头部左侧,张胜利顿时蹲到了地上,而另外几个人也都跟了过来对张胜利进行殴打。
后来,饭店的其他人都赶了过来,并和王子等几个人打到了一起,其中的一个还用菜刀架到了金雷的脖子上,后被拉开。然后双方用砖头对打,直到有人向110报警,王子等人才跑离饭店。被害人张胜春也才被送往医院。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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