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勇在沈阳现身,并抛出个“60天自然生效”说,使得春节过后一直风平浪静的“曲乐恒车祸事件”再起波澜。到今天为止,距曲家所说的《决定》生效期只有三天时间了,事态的发展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日前,曲明书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自始至终没有接受去年底辽足俱乐部作出的那份《关于曲乐恒非因公负伤的处理决定》。前一段时间因为春节放长假,我们也没有去 找俱乐部。但近期我听律师讲,那份《决定》如果超过60天我们不做出反应就会自然生效,因此我这两天很急,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现在我才知道他们是一直在拖我。”
然而,俱乐部一方在解释60天自然生效的说法时却认为:“我们在做出那份《决定》时,根本没有注明时效期,60天的说法我们也只是从那位律师和老曲口中得知的。”
据参与接待律师的一位辽足官员透露,这位年轻律师自返回北京后,再没有和俱乐部方面进行过接触,而俱乐部的态度是,既然《决定》已在去年底做出,在曲家没有寻找到可视为工伤的理由之前,不会轻易对《决定》进行更改。
该辽足官员还介绍说:“因为该律师向我们出示了有曲乐恒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所以我们详细地向他介绍了车祸事件的前前后后。该律师最后要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曲乐恒问题,一是运动员与企业职工的工伤界定应有所区别;二是俱乐部对运动员在管理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三是车祸发生后的处理方法是否不妥。而我们的回答是,如果非要把问题抠得太细,恐怕曲家连《决定》中规定的钱数都拿不到,一切按法律执行好啦。”
关于北京的这位“神秘律师”为何突然介入此事这一问题,一位此前负责曲乐恒问题的俱乐部官员回忆说:“春节之前我就接到过一位自称是《法制日报》记者打来的电话,并希望了解车祸事件的来龙去脉,我当时因无法核对此人的身份,故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根据我的记忆和这次在沈会面,我断定那次给我电话的那个人就是北京的这位张勇先生。”
有人猜测北京的这位律师是曲明书专门请来的,但老曲却坚决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表示,律师为曲乐恒讨说法完全是提供义务法律援助。
另外,曲明书还透露说:“俱乐部在《决定》中说的3000元/月生活费我们至今也没有领,但每月1.1万元的医疗费我们还是要领的,因为曲乐恒需要治病。但最近俱乐部让我写一个还款计划,我觉得挺突然,因那份《决定》中并没有还款计划一说。”
俱乐部对此的解释是:“既然是借,就一定要还,让曲家写份还款计划是正常履行手续。”(王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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