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明去美国的事,这坛子里七嘴八舌,主意很多,"我想"."当然","未来"...之类的字眼出现凭率很高,恨不得就帮别人把一辈子的决定给包办了,还有鼓励别人去趟地雷的---认为会为中国篮球开辟一条出路.
姚明是你我一样活生生的人,虽然个头高点,但并不意味着就天然适合滚雷之用.论年龄,他也有了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去不去NBA这件事:
1.该由姚明自己决定.
2.如果他要和别人---比如他的父母或其它什么人商量,那还是他的事.
3.如果他和目前所在俱乐部有合同关系,他们之间可以协商或通过法律解决.
其它人还是免开尊口为妙,否则,带上"事儿B"之类帽子也怨不得别人.
另外,如果俱乐部投资者由于商业关系认为姚明需履行合同,而合同里也没有跳脱条款,姚明就必须留下.没人可以指责老板"危害中国篮球事业":当初狂叫只有职业化才能救篮球的尤其没有资格---因为损害投资者法定利益就是损害职业体制,这显然"危害中国篮球事业"---这种二皮脸的戏最好还是不唱为妙.
题外话:姚明在国内还有的练吗?当然有!就他那基本动作和肌肉力量!这些在哪儿都能练,肥熊的肌肉还不是在国内自己练出来的,锻炼体系在那里都是一样的,大概唯一的区别也许是在美国类固醇会比较好买---咳,我都胡涂了,中国职业队哪会缺那玩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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