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罗德曼,那时候,似乎中国人唯一可以了解NBA的途径,就是看中央台每周2的体坛纵横节目,无数个苦读的夜晚,盼望的,都是那些名字似乎古怪的美国黑人飞行的身影.当年的罗德曼,是个长着对可爱的大耳朵的瘦高条(很象现在的PJ布朗),在活塞的岁月,几乎是他最纯真的年华.得分,篮板,助攻,年轻的罗德曼是活塞最重要的武器之一.如果你有机会看看当年底特律王朝的录像片,会惊叹那个三分线上目光沉静,在对手头顶疯狂扣篮的孩子,竟然就是那个花花绿绿的大虫!考到大学不久,学校开始开放了有线电视,北京也开始播放 一些NBA的节目.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马刺这个默默无闻的小球队.罗德曼只在马刺混了一年,但我却看了不少次他的比赛.他的位置,就是入境邓肯的位置,当年的海军上将正年轻,是NBA最出色的跳投中锋(现在也是).这个老大很不喜欢罗德曼的生活作风.记得那时候的大虫,经常是一头雪白的染发,纹身也是当时的NBA最引人注目的.他打球很尽力,不过印象里面他似乎很急躁(特别喜欢吵架,这和他后来的风格正相反).转入公牛以后,罗德曼终成大器,他在队里的作用几乎成了NBA50年的经典.他的防守才华,被专家认为是无以伦比的.在竞争激烈的90年代,其7届篮板王的称号永垂史册.同时,恃才放纵,他的个人生活也更加传奇了...
其实,如今的追星族们可曾见过?当年速度力量都远胜如今的奥尼尔,是如何被35岁的罗德曼收拾得6犯回家.
放眼NBA,以206的身高而纵横禁区所向披靡的,除大虫还有谁呢?
珍藏的98年总决赛录像里面,一个镜头我永远难以忘怀.比赛还有6分钟,爵士和公牛死死纠缠.罗德曼拿到篮板后对手犯规,他一如既往的胡乱罚球--失误!场上一片嘘声.第2罚,老哈伯走过来,用手揽著那著名的花瓜一样的头,罗德曼的眼睛竟然变的一下子如此的平静安祥,如此的认真专业.他前所未有的拍了几次球,衣记优美的弧线--进了!乔丹用力的向他挥动的拳头!挥动!
别了,你这个对篮球如此认真,对生活却如此轻薄的天才! 100年以后,没有人记得你的对手,而你却永远是篮球圣殿不可一世的反面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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