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等基础上的谈判很难得到让其中一方完全满意的结果,于是当问题集中到一个牵扯全局的焦点上,就需要双方都作出妥协。
现在火箭和中国篮协的谈判就到了这一步,核心是除了奥运会和世锦赛,姚明还需要回国参加哪些比赛。所以为了彼此都有相对完满的结果,该是双方都后退一步的时候了。
火箭队应该明白,只让姚明参加奥运会和世锦赛不现实。中国乃至亚洲的现行体育机制都和欧洲不同,中国男篮要在亚运会上夺取金牌,是国家体育总局的上层指令,是必须守卫的荣誉;两年一届的亚洲锦标赛则分别是奥运会和世锦赛的外围赛,亚洲至多只有两张入场券,千万马虎不得。所以这两样比赛都缺不了姚明。
篮管中心也应该体谅,火箭队冒着巨大的风险和争议选择了姚明,不但把未来寄托在姚明身上,也志在把他培养成真正的国际巨星。所以一些胜败都无所谓的商业比赛或者邀请赛,就不要再让姚明往复奔波,既可以锻炼新人,也可以让姚明的NBA赛季更加完整。
在我们的印象里,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往往不能两全,因此才会出现大郅这样的事件。其实很多事情只要具体分析,并非不能找出好的折衷办法。姚明将是中国篮球未来10年的标志,我们应该让他在NBA充分的经受锻炼,然后高高兴兴的为国效力,这样才算完美。(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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