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7日四城会收取的尿样中,查出西安市代表团赛艇运动员窦玉龙(非交流运动员)使用了国际奥委会正
式公布的违禁药物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此类禁药在我国尚属首例,国际上罕见,为慎重起见,兴奋剂检测中心对其
尿样进行了四次实验检测,正式确认为阳性结果并出具了兴奋剂检测报告,9月27日依处罚程序举行了听证会。国家体育总
局对此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三严”方针,立即作出严肃处理,根据第四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兴奋剂检查处罚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西安市代表团四城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荣誉称号,收回已发奖旗:
二、取消西安市代表团在四城会赛艇项目上获得的男子单人双桨第二名、男子双人双桨第四名、男子双人单桨无
舵手第四名、男子轻量级双人双桨第三名、男子轻量级四人单桨无舵手第二名的所有成绩;其中未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获得男
子单人双桨第二名、男子双人双桨第四名、男子双人单桨无舵手第四名的成绩以个人名义保留。男子轻量级双人双桨第三名和
男子轻量级四人单桨无舵手第二名取消后空出的名次将由后序名次依次递补。
三、中国赛艇协会将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对运动员、教练员等进行相应的其它处罚。
据悉,此事件已引起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府的重视,省市领导在召开的紧急会议上表示,坚决拥护国家体育总局的
处罚决定,要求各级体育部门要继续加大反兴奋剂斗争的力度,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