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无非是雇用与被雇用的界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这点儿,相信大多数人不会提出异议。目前在曲乐恒车祸事件中不幸充当悲剧角色的当事人曲乐恒本人及其家人,是极易得到人们的同情的。显然做到这一点儿与其所处的悲剧角色不无关系。但近日当辽宁俱乐部关于此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出台后,作为时刻关注这一事件的旁观者,已经不能简单地用一个同情的字眼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了。
从道义上讲,本着负责到底的精神内涵,辽宁俱乐部似乎与此事件的处理脱不了干系,首先必须看到曲乐恒是中国足协的注册球员,当然更是辽宁俱乐部的在册球员,彼此肯定有合同在身,那么当曲乐恒意外受伤后,作为其东家的辽宁俱乐部应当本着治病救人的宗旨将义务进行到底。但如果这样做显然不是一个聪明人或者说明智的人最好的选择,市场经济下很难再让人体会纯粹精神层次上的自慰。辽宁队没必要将沉重的包袱背负在自己身上。于是其出台的最终结果不能说没有道理,一则曲乐恒与俱乐部的合同是否续签要看双方的态度,不能仅凭曲家的一厢情愿就万事大吉,二则曲乐恒出事的原因绝对不能算因公,故此除过仅存的一点点同情外,俱乐部没必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而作为曲乐恒及其家人,当然是事件的受害者,也是人们同情的对象。在面对俱乐部的无情无义但却无法指责的行动时,除了无奈就只有紧紧抓住状告另一个当事人张玉宁这根唯一的救命稻草了。因此从两方面来看,两者各自有各自的道理,应了那句老话:公说公理,婆说婆理。所以若要就此事件做出一点于后世有用的启示,就必须从事件深处去分析了。首先,在大环境影响下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否还存在着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其次对于意外受伤的界定能否能再科学些、权威些或有一定成文;另外,能否通过一些有效的工作告戒球员学会时刻保护自己?
在这起悲剧事件中,从内心来讲没有一个赢家,俱乐部不是,张玉宁、曲乐恒更不是,坦白地说,此事件是一个真正没有赢家的悲剧,目前人们能够做的就是就此事件的来龙去脉多想想,并以此为戒,而不是围绕着谁是谁非而大吵特吵!
想要曲家不再将事情扩大化复杂化,就要从道义上给予人家一些帮助,比始由足协出面,协调一下,尽量让曲家少点人走茶凉的感觉;至于俱乐部,是不是也该从经济上尽可能地给已经遭遇不幸的曲东恒一点帮助,不是象征意义上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做为媒体,此时应该将这件事淡化,而应该多一些反省层次上文字。
总之,我们从中得到的不应该只是同情和感叹,而应当是更当的在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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