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陕西国力主场对北京国安的比赛虽不是本轮比赛的焦点,但由于陕西球市的超常火爆等原因,对比赛中裁判员的要求也是很高的。中国足协派出了我国较为优秀的国际级裁判来自广州的周伟新担任主裁判,这是周本赛季执法的国安队第3场,国力队第1场甲A比赛。两名助理裁判分别是来自大连的国际助理裁判于铎和来自重庆的国家级裁判黄晓灵,第四官员是来自广东省佛山的何志彪。
周伟新是98年以后我国涌现出的年轻裁判中的佼佼者,他也因为近年来执法的逐步成熟稳定,今年被评为国际级裁判。在本场比赛中,他的发挥比较正常,特别是没有受到陕西火爆的球市影响,基本做到了尺度的统一,但比赛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
1.本场比赛最明显错误是下半场比赛第28分钟,国安队21号在前场右侧靠近边线拿球被国力队的一名队员从身后将其铲倒,助理裁判黄晓灵认为此球铲球队员触及了球判国安的前场界外球,此时国安队19号队员上前与周理论,因为从重放的慢镜头看,此球铲球队员没有任何触及球的情况,且是易伤人的背后铲人,按规则至少出示黄牌,但裁判员却连任意球都没有给,这也难怪国安队队员有此不冷静的举动。如果说邵佳一的黄牌是自找的,那么距离如此之近的助理裁判居然连如此明显且严重的犯规都漏过,则是一名裁判员的失职,是不可理解的。同时我认为这个球处于协作区,所以主裁判的责任不大,倒要说说助理裁判。黄晓灵这名助理裁判是一名几乎连甲B都没有举过旗的裁判,直接上甲A,中国足协培养新人步伐是否有些大了?
2.下半场40分钟,陕西队2号在国安队8号控球时,用脚跺向对方,但国安队8号倒地后,有一个极不冷静的报复行为,周伟新只给国力队2号黄牌显得有失公正。国安队的8号至少应该领到一张黄牌。
3.下半场42分钟,陕西队15号队员在前场左侧得球反击,但被第一助理裁判于铎判罚越位,但实际情况是国安队的6号在中路拖在了后面,这个反击是一个好球。大连的于铎在去年以前是我国一位非常出色的助理裁判,但从去年起,他对于越位球的判罚屡次失误,其中的原因也只有其自己知道,如果再不总结提高的话,国际级的头衔迟早要被别人抢走。
4.下半场邻近结束,国力队队员在罚球区内手球,但周伟新并未判罚。对于这个手球,属于可判可不判的范围内,周不判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联想到甲A第5轮云南对国安时,国安队的6号也有一个与此极为类似的手球,当时也是周伟新执法,他也没有判罚,可见这是他对这种情况的理解和掌握。
另外要提出的是,我们总要求球员服从裁判的判罚,而如果我们的裁判员总是出现如上的严重犯规不判,成功的反越位被判为越位等,即使是裁判自身的水平问题,也很难避免不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要知道,许多球场暴力都是由裁判原因引起的。裁判员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并深之这份责任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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