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用现钞行贿受贿,最初听到的传说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上门求领导办事,走时留下一盒香烟,领导嫌礼太薄,气得将烟狠狠地摔在地上,没想到烟盒破了,那一支支烟卷儿是由一张张“大团结”卷成的。故事真实与否不便去深考,但内容却足以让童年的我震惊了,虽然当时不知道“行贿受贿”的字眼儿,但还是隐约懂得那是违法的。
大概中国受封建社会统治的时间太长,受沿袭下来的封建思想浸淫太深,行贿受贿无
孔不入,经济犯罪也渗透到了体育界。如今面对媒体揭露出来的足球裁判受贿之事,涉及的百元大钞那恐怕已不是两条烟盒能容纳得下的,但人们却早以能够不足为奇地“坦然面对”了。因为足坛的“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已是公开的秘密,因此才有了今天打击经济犯罪,才有了让全国瞩目的“足坛扫黑”。
然而,就在各种“黑谜底”已逐渐揭开,“黑哨”的名单已被曝光,大家准备挽起袖子,伸手去捉“这几只坏了一锅汤的老鼠”时,结果动作却被“定格”了。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哨”的行为是“受贿”,是犯罪,但却又认为现行法律可能管不了“黑哨”,议论的焦点是,“黑哨”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他的执法过程是不是在执行国家公务,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我国没有依《刑法》条款惩治裁判的司法实践,可司法界几乎没有一人不认定裁判收受黑钱是犯罪行为,但《刑法》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及对社会团体和裁判身份的归属,这好让人为难呀!
普天之下,莫非王法,难道体育的腐败就能逍遥“法”外?依照《体育法》的多条条款,裁判的身份已经明晰,裁判收受黑钱已构成公务受贿,检察院完全可以立案侦查,法官也可以依据对现有的法律条文解释判罚裁判。
过街老鼠,非打不可。有人曾形象地比喻:假球、黑哨就像一颗大脓包,长得时候挺疼,但只要一破脓一挤出,中国足球也就痊愈了。反而,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足球场上,只要有钞票铺路,银子打点,红牌就可以变成黄牌,假摔就可以变成真摔,非点球就可以变成点球。竞相仿效,那么中国足球的悲哀可想而知了。
“黑哨”的确已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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