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风暴发展到今天,肯定不会有人指望靠足协自我拯救了,司法介入成为惟一的选择,但司法反应好像并不积极,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很多人都以为现有法律对足协和裁判的主体界定不清,其受贿行为无法在法律上找到明确的处罚依据。笔者曾向省内外的司法机关、高校及律师界人士求证,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他们普遍认为,裁判受贿基本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的第三种情况,让法律之剑来严
惩黑哨困难不在理论上,而是实践中,即技术操作上。
首先,黑哨问题属于社会性的,普遍性的,让一个地方检察机关接手,在全国范围内调查取证,人力、物力上都有现实的难度,比如浙江或杭州的检察机关接手,可能只能查出与绿城有关的问题,而实际上绿城涉及到的黑哨问题只是沧海一栗,而只查出几个黑哨却放过大部分,从法律上来说既不公平,也不严肃。因此在最高立法或司法机关正式表态之前,地方司法机关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绿城手中掌握的材料,与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并不是一回事,比如只有人证而没有物证、旁证。如果不能在物证和旁证上取得突破,司法介入后仍存在很大的难度,即使宋卫平要鱼死网破,到司法机关举报或自首,司法机关立了案,但在外围侦查过程中也很可能因证据不足而撤案。黑哨们都受过良好教育,智商并不低,黑色交易极其隐蔽,在俱乐部与黑哨们的直接交易过程中,一般不会轻易留下证据,甚至没有一句言语,信封放到裁判屋里全部过程便结束了,有的裁判至多只是捏捏信封的厚薄,这给取证留下的难度可想而知。
而最主要的是绿城孤军奋战,黑哨问题没有彻底暴露。正如一位甲A俱乐部总经理所说,没有一家俱乐部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裁判工作,但问题是,这个圈子里,没有人敢像绿城那样有勇气站出来。一方面,这些俱乐部还在圈子里玩,虽然他们对黑哨深恶痛绝,理解甚至支持绿城,但不敢或不愿得罪人;另一方面,那些国营俱乐部或者上市公司的俱乐部根本不敢站出来,有的俱乐部老总月工资只有几千元,还不够吃几顿饭抽几包烟,但为什么他们的日子能过得非常滋润?真要查黑哨这笔账,拔出萝卜带出的泥,就绝不仅仅是足协官员了,而国营企业工作人员的贪污,处罚起来可比裁判们简单多了,也严厉多了。现在圈内人几乎都明白,如果能从一两家大俱乐部、尤其是国企俱乐部突破,黑哨问题几乎可以迎刃而解
本报记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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