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报:拖欠工资 足协难为球员撑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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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6:14 沈阳今报 | |
隋小光 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的情况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在甲A俱乐部最典型的当数辽足俱乐部了,在甲B及乙级球队里俱乐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就更多了。中国足协为了使明年中超联赛更加“完美”,在接到了部分球员和教练的汇报后,竟然很快下了重要通知,责令俱乐部不得拖欠球员工资和奖金,但从中国各足球俱乐部的现状看,足协其实很难为球员撑腰。 在《通知》中足协为了保证球员的收入,甚至以“剥夺俱乐部参加各级联赛的资格”相威胁,但如果按照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甲A球员的工资奖金应该是多少呢?几年前,中国足协就曾颁发过限薪规定,当时还有人曾做过一次计算,像一位年收入(工资+奖金)在200万元左右的甲A球员如果按足协的规定其年收入还不足50万元。而对于比赛奖金问题,中国足协也曾规定了俱乐部发放的赢球奖金每场不能超过40万元,而现在的甲A联赛中,绝大数俱乐部颁发的赢球奖金都超过了100万元,有的关键场次的比赛甚至超过了200万元,而像这种情况又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俱乐部拖欠了球员这样的“奖金”,那么足协还能做得了主吗?而在甲B和乙级联赛中,俱乐部为各球员颁发的奖金数额都不是很明确,有的甚至都没有相关的合同条文,像这样不清不楚的糊涂账足协又该怎么算? 此外,足协还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俱乐部将不准参加乙级、甲级和中超联赛,那么剥夺了俱乐部参赛资格以后又该怎么办?一旦球队转让不出去,而且部分名气不大的球员又没人要,那么这些球员岂不是要“下岗”,像这种复杂的问题足协又该如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