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国:盲人骑瞎马 争得主导权又有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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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42 新浪体育 |
七俱乐部在广东番禺二次发难,无论时间、地点显然都不是好选择。11.17在即,很容易落下大敌当前搞内讧的话柄。 但对徐明们来说,这是迫不得已。对下一步改革起决策作用的改革工作小组的5+2构成方案是他们不愿也不应接受的,如果在拟定的11月中旬这个小组正式成前还不表明态度施加压力,以期能有所改变,那日后再想更改就愈加困难。 现在双方争的都是下一步的主导权。七俱乐部长隆四议案,要求召开专家论证会与向国际足联再咨询,争取的是对改革的解释权。要求12家俱乐部都能参与改革工作小组,要的是对今后改革决策的更多表决权。而足协针锋相对要求俱乐部不参加这次番禺会议,也是在用行动表示:改革必须在中国足协领导和主导下进行。 应该说足协这一想法没错,中超改革必须由足协主导,这是各方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但这并不意味着足协就可以独断专行把自己的意志完全强加于人。 以改革小组构成为例。从理论与逻辑上说,对中超联赛,12家俱乐部的作用是同等的。因为任何一场比赛都必须两个队共同完成,双方平等参与才构成了比赛这一联赛最终产品的产出,这与俱乐部本身的经济实力与竞赛能力无关。因此,对联赛,12家俱乐部应有着同等权力,这是足球比赛特有规律决定的。过去的中超5 成员常委会本身就违背了这一规律,本质上是官本位思维下的产物-----任何时候任何组织都要搞三六九等搞所谓领导核心。现在,改革小组再搞5+2,只是对这一产物用拙劣的权术把戏的延伸---闹的最欢的实德扩进来,再用“保”的最坚决的力帆冲抵。如此改法又怎能让人心服与接受?因此,徐明们要求12家俱乐部在改革小组中的同等参与是完全正确的。中国足协要想主导改革,那首先就要有主导改革所必须的新思维与容纳并接受合理意见的胸怀。 但徐明们在要求12家俱乐部同等权力的同时,也就自我否定了所谓股份制职业大联盟的合理性。因为同样的道理,构成比赛这个中超终端产品的全过程,任何两家俱乐部都是同等的,那以资产或投资大小来决定对中超主导权的股份制就失去了合理性。而事实上,股份制这一设想,无论对历史还是未来,也都有着许多难以克服的技术与法理障碍。这一方案的提出与大肆鼓吹,只能说明这些俱乐部对变革要求的思考与准备极其简陋与一厢情愿。 追溯过往,只有短短一年历史的中超,其价值的创造显然不应仅仅归功于现在的参与者,它更多的价值源于对甲A的继承与延续。七俱乐部既然要求足协公布1994至2003甲A财务状况,那就是在事实上认同了这点。否则,甲A的财务状况又干卿何事?而如果按参加联赛就是在投资联赛的逻辑,这也就意味着所有参加过甲A的俱乐部,都对中超联赛有着自己的权力。如果说类似万达转手给实德,也顺理成章地让渡了自己所拥有的对联赛的权力,那八一、吉林、陕西、广州、广东、江苏、武汉等中途降级的俱乐部呢?他们同样还拥有着对现在中超联赛的价值分享权。你现在要12 家分享中超联赛的价值,哪是不是对他们权益的侵害?你们是否该从他们手里去赎买他们那份应得的权益?你们又该通过怎样的权益评价标准与转让机制来实现这一过程? 而往前看,要搞股份制,除非中超永不实行降级制,大家都是铁帽子王。否则,降级者拥有联赛股份,而升入者却两手空空。从理论上说,经过一定时间,出现股东大部分被排除在联赛之外,而联赛的参加者又大部分是非股东的情况并非没可能。既然今天徐明们把参加联赛说成是投资联赛,那明天那些非股东的参加者也完全可以照方抓药如法炮制,那时岂不又要对今天的“革命者”们重新来场同样的“革命”? 改革不是高喊口号就能成功,不是以权势压人就能走上康庄大道。改革需要理论准备,需要思维转变,需要缜密而详实的可操作方案。而现在,无论足协还是徐明们,对这些必须的东西都从没有过真正的准备。如果就这样如两盲人各骑一匹瞎马,两股劲较着在悬崖边对折腾,那无论谁争得了主导权,除了一塌胡涂外,我还真看不出能有什么别的最终改革成果。(程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