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足球改革的道路上,我们的足球决策者突发奇想地把建立超级联赛作为他们历史的丰碑树立起来。而等到中国足协关于《参加全国足球超级联赛的职业俱乐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问世之后,许多人却担心这块外表雄伟的丰碑有崩塌的危险,因为它的基础和建造的材料都没有经过严密的检测,有关参加超级联赛的职业俱乐部的硬性数字标准仍然缺乏力度和准确性。
在这份经过深思熟虑的《标准》中第二条规定:俱乐部资产总额扣除债务的所有者权益达5000万人民币以上。这个看起来很令人叹为观止的数字其实空无一物。一位在俱乐部工作了多年且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老总”在看了这份没有标准的标准之后大笑不止,他无法相信那两页薄薄的纸能把这样深奥和复杂的经济运作过程概括清楚。他对记者说:所谓的“资产总额”这个概念非常含糊,没有明确指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俱乐部和球队的品牌效应等,是无法具体估价的资产。按照中国足协的想法,“扣除债务后的所有者权益”应该是一个俱乐部的净资产,而净资产的计算方法是资产总额扣除总负债和无形净资产后的剩余部分。而从《标准》的字面意思看,中国足协没有指出5000万元人民币是否为净资产,那么几乎每一家甲A俱乐部在算上无形资产的情况下都可以符合这个标准。
而在《标准》的第七条中规定:俱乐部的营业收入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这项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俱乐部有强劲的造血功能。但是这位“老总”看过之后更是语出惊人,“只要有懂得审计的财务人员“作账”就可以使一家没有什么正经收入的俱乐部符合这个标准。因为中国足协没有明确指出产业开发的具体范围,如果把俱乐部所依托的大型企业提供的赞助也悄悄地划入俱乐部账面的话,3000万这个数字并不算大,一般的俱乐部都能轻而易举地达标。”
中国足协的这份《标准》可谓用心良苦,但是他们在没有征求各地方俱乐部和有关经济专家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将此出台,虽然穿着“征求意见稿”这件谦虚的外衣,但是已经成为官方下达的决定和命令。一位经济专家举例子说,在经济领域有关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规范非常细致严格,仅关于实行标准的文稿就厚达80页。而其中严格规定了在上市的前两年收入不得低于500万,第一年不能低于300万。在中国足协这份标准中,我们只能感觉到他们空泛地规划了一个不清晰的概念。而足协试图以此促使各家俱乐部完善基础建设、加强经营开发和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的根本目的也无法达到。刘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