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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即2000赛季开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上赛季最后一轮引起广泛关注的“渝沈 之战”的处罚结果:两个俱乐部各处罚40万元,两位主教练各处罚5万元。 这是一个并不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处罚,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不久之前有一份实质上与此差不多的假新闻曾广泛传 播,而是基于人们对中国足协一惯处理事情方式的了解。事前就几乎没有人认为中国足协能将这一疑案调查清楚。回过头来说 ,如果我们忽略一些细节方面的失误,那则假新闻的实质和最终的结果出入并不大。 在所有的疑点当中,中国足协在轰轰烈烈姿态动人的调查之后,只搞清楚了一个费不了多大事儿就能澄清的事实 :开赛时间比规定时间晚了6分钟,其他的人们更为关注或许与真相更为相关的事实一项也没查清。这不禁让人想起1998 赛季有关红塔贿赂案的调查方式,不远千里飞到巴西,在得到了一句“我没干”之类的否定回来之后,就结了案,并以此向公 众交差。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客观地讲,不论是源自内在的打假的主体意识的提高也好,还是因为球迷和媒体的压力 也好,中国足协这次的查处力度比以往有所进步,成立了调查组,而且史无前例地吸纳了几位专业律师参与其中,调查组通过 查账、询问等手段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 不能否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足协在查处此类复杂的疑案时,在手段的使用方面客观上有其局限性,它缺 乏司法部门所拥有的力度以至经验,这是其客观上无法克服的局限性,这一点我们应该考虑到。此外,就当今的中国社会而言 ,如何惩治腐败也是个大难题,所以中国足协的表现和作为也不算太落伍。 从“隋波事件”到“渝沈之战”,衡量中国足协的作为,大致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中国足协没有能力治理中国 足球的假球黑哨现象,中国足球要清除此类腐败现象,还得借助于司法的介入。 不出意外的话有关“渝沈之战”的处理结果可能很早就已经出来了,如果事实如此,而中国足协却一直把它拖到 联赛开赛前的最后时刻的话,或者更明确地说此时公布是为了不给媒体以报道空间的话,那么似乎可以这样说,也许在行事人 自己看来这是一种高明的处事技巧,但其实是一种胆怯和虚弱的表现,是对自己也是对公众的不尊重,有损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的威仪和尊严,当然也就得不到公众的赞许和尊重。 破财消灾,破他人之财消自己之灾也免他人之灾,中国人能接受这样的处事方式,所以也就心照不宣,不了了之 了。只是中国足球之灾并不是如此就可以消得了“灾”的。我倒宁愿将此等作为看作是积小灾变大灾的手段。钱建辉 本新闻为辽沈晚报独家提供给新浪网,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从渝沈案的处理看足协的进步 --歧人 相关报道:渝沈之战的调查结果说明了什么?--太空浪子 相关报道:渝沈案给足协的难题与机遇--歧人 相关报道:重说“渝沈疑案”--一触即发 相关报道:秦天:渝沈之战疑点之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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