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安足球俱乐部绝对不会想到,经过自己认真反复研究
后才正式向中国足协发出的关于孙继海参赛资格问题质疑的函件,
居然被中国足协新闻办主任轻描淡写、不足两分钟的新闻发布彻
底驳回。本周三的中国足协新闻通气会传来的消息,对深圳平安
足球俱乐部无疑是一条坏消息。
从表面看,平安俱乐部在这场“资格之争”中已经处于明显
的下风,尽管从他们的正式申诉文件中他们确有占理的地方,但
足协在对申诉中明显疑问不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却可以宣布孙
继海参赛资格没有犯规,平安俱乐部的意见已经超出了规则的范
围。
足协的答复称得上简单明了,颇有快刀斩乱麻的味道。问题
是,足协的这把快刀是否就能把这一团乱麻给斩清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至少,平安足球俱乐部有3条可以证明孙继海重返万达参赛
属违规行为。
一是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职业足球运动员都不可能同时在
两家俱乐部注册。而今年7月仍属英甲俱乐部注册球员的孙继海,
今年2月28日在大连万达俱乐部也注册之说是不成立的。
二是根据中国足协有关年轻球员补充报名中补充说明规定,
补报球员必须有与俱乐部的工作合同,而当时在英甲效力的孙继
海不可能有这个合同。所以,他的补报也是无效的。
三是根据中国足协有关转会规定,从外国俱乐部转会注册的
球员,在对方俱乐部开出转会证明的72小时之后,才有权参加中
国甲级联赛。而孙继海7月28日携带英国方面7月27日开出的转会
证明返归大连队,最早8月1日才能参加联赛。对此中国足协也在
给平安的第一个复函中注明8月1日起孙有权参赛,但万达与平安
之战是7月29日,孙继海至少提前两天“犯规”。
以上3点,中国足协只对第2点作出了解释:必须附有工作合
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球员利益而不是剥夺球员参赛资格。这样的
解释显然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因为孙继海的犯规是没有合同,后
补合同可以参赛,属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理。而当初的规定中并
没有注明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对待的条文。因此,所谓为了球员利
益之说不过是为自己把规则当成泥捏的借口而已。
明显受了委屈的平安俱乐部昨天明确表态,他们将保留向亚
足联继续上诉的权利。我真的希望平安能将这场官司一打到底,
不仅仅为了自家俱乐部的保级,更重要的是为了不再让中国足球
的有关正式规则成为某些人掌中之泥。